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以可持续理念建设农业强国******
作者:牛坤玉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发展生态低碳农业,赓续农耕文明”。这一重要论述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释相呼应,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农业领域的进一步具体和深化。它明确了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的内涵和具体路径,就是要汲取农耕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密集型和集约型向生态化和低碳化转变。
中国农耕文明延续千年,具有高度的可持续性。一百多年前,美国土壤物理学之父富兰克林·H·金创作了著名的《四千年农夫》,阐释了东方农业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精髓。数千年来,中国的农业在支撑高密度人口的同时,维持了高度的可持续性,地力没有受到破坏,源于几千年以来中国农民对于农业本质的深刻理解、把握和传承。
在农业实践中,中国农民不断调整农作物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水土资源来维持高强度的种植制度。探索了多种维持地力永续的方式,如自古以来就施行的豆科作物与其他作物轮作,将运河污泥、燃料灰烬、人畜粪便最大限度还田的养分循环利用模式,利用梯田作业防治水土流失,三塘串联的模式保存降雨和土壤肥力等。这些农业生产模式在维持农地最大产出的同时,将对农耕资源的保护发挥到了极致。
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模式,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遭受挑战。受到20世纪下半叶在全球掀起的农业绿色革命思潮的影响,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加速了化学农业的进程。从1988年到1998年,中国化肥施用量在十年内连续上升了两个千万吨台阶,在粮食产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也开启了农业种养分离的过程。化肥、农药替代了人畜粪便,机械替代了役畜,农业养分循环的闭环被打破,传承几千年的可持续农业体系在短短三十年间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西方发展低强度的农业系统不同,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注定了中国农业需要通过高强度的作业方式,来支撑高密度的人口以及经济发展的需求。实践告诉我们,一味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模式在中国行不通。
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强调要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发展生态低碳农业,赓续农耕文明”,实则是对中国农业发展模式的一次反思和重构,为中国特色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从以往的发展“绿色农业”到今年提出的“生态低碳农业”,意味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的进一步丰富。“绿色农业”的着力点在减污,而“生态农业”则意味着既要减少污染排放,还要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低碳则表示要减少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农业的气候韧性。可见“生态低碳农业”的提出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全面升级,也将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现代技术与传统农耕文明结合,重构可持续生态农业。中国农耕文明体系是在长期的人口资源压力下,经过长达4000多年的演化逐渐成熟起来的。传承农耕文明是摆脱对化学农药的路径依赖,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时至今日,中国农业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在城镇化、工业化背景下,中国农村非农化、兼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很难再回到那种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生态农业模式。
现代的工程技术与传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相结合是农耕文明延续和传承的必然举措。一方面要继续探索和改进适应各地水土资源条件的间作轮作、生态复合种养以及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要利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借助数字农业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大力开发有机肥制备、土壤改良、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生物农药制造等新工艺,促进智能化控制系统与工程化设备的研发推广,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种养循环模式。
增强政策间的协同性,促进农业发展的生态化和低碳化。减污、降碳、生态、保供协同推进,是未来农业政策体系面临的新挑战。应继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减施等绿色低碳相协同的政策和技术的推广,加大对生态低碳的生产模式以及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促进植树造林、牧场管理和湿地恢复等基于自然的解决路径的实施。增强农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保护,促进增产扩面工程与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的协同,发展适度规模农业,在修建大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水系、湿地等生态廊道的保护。制定以生物多样性指标为补偿标准的生态补偿计划。在消费端,通过减少损耗和浪费、促进食品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农业系统的减排固碳。加大对气候适应型作物品种、农业生产模式以及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